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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夫妻一方婚后欠了赌债,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
作者:姚艳艳 律师  时间:2019年02月09日
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了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所借的债务,对此种镜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偿还。但赌债等不合法的债务确是例外。
由于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赌博,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,是无效的民事行为。《合同法》第7条规定:“当事人订立、履行合同,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”2017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(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的补充规定》,在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24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,分别作为该条第2款和第3款: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虚构债务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也就是说,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欠下的赌债、毒债都是在实施这些违法犯罪过程中产生的,依法不受法律保护。所以,小李的赌债本身就是违法的,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对于不受法律保护的“恶债”,妻子没有义务偿还。